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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柏峰 副主任
杭州总所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教育背景
主要论著:
1、2010年10月(前沿)《浅议刑罚的功能、局限性及其影响因素》; 2、2010年12月(法制与社会)《试论法官解释刑法的必要性》、《减刑的价值再定位——从宽严相济的角度》; 3、2012年09月(长春理工大学学报)《论刑罚配置的实现路径》。 4、合著出版《新民营企业战略管理创新、公司治理提升与法律风险控制》书册。
工作经历/社会职务
原鞍山市某区人民法院法官;
原山东省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现浙江天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客户案例
代理民事案件典型案例如下:
1、原告浙江某建工集团诉被告斯某某合同纠纷案,代理被告斯某某,并成功驳回原告五千余万元的起诉; 2、原告刘某某诉被告中铁十四局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十四局某公司上诉,二审成功撤销原判,并改判; 3、原告浙江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香港某货币控股集团公司合同纠纷案,代理被告,成功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4、原告王某某等十五人诉被告杭州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案,代理杭州市商务局一审二审,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辩护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如下: 1、曾在美国上市的浙江某网贷公司贵阳分公司员工恶势力案,二审中为主犯王某某辩护,二审成功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该案系贵州省恶势力发回重审第一案; 2、浙江省监委指定杭州市调查的浙江某国有公司副总受贿案,担任一审、二审辩护人,并在二审成功撤销原判,系监委办理案件杭州改判幅度最大案件; 3、浙江省公安厅督办的章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等罪名案件一审,担任章某某辩护人,并成功辩护章某某获取轻判; 4、海关督办,并由检察院指控吴某某等人为主犯走私犯罪案例,担任吴某某辩护人,检察院建议认定吴某某系主犯及判处十余年有期徒刑,并成功辩护吴某某为从犯,且减轻处罚; 5、周某某等人诈骗案,担任周某某辩护人,并成功辩护争取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决定。
社会职务
鞍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秀法官及调研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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